永遠不變的愛
    聚會:2016.12.04
講員:徐世偉
 
 
信息經文:永遠不變的愛(希伯來書9:11-22)
前言:
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,平安。
這周進入12月,不只是教會有聖誕節佈置和聖誕福音茶會,街上的聖誕氣氛也愈來愈濃厚。不曉得您是否想過,為什麼有聖誕節?聖誕節和您有什麼關係?
我會這樣問,是因為我在國小的時候,非常喜歡聖誕節。不只是因為去到教會有機會拿禮物,在聖誕節練詩歌、報佳音的過程,我也很享受那樣的氣氛。可是,稍微長大到了國中,感覺就開始不太一樣。教會的小禮物好像不再能吸引我,街頭商業化包裝的聖誕節更讓我反感。我開始覺得一年一度的聖誕節,跟我沒什麼關連。教會裡面全是基督徒,看不到生面孔的聖誕晚會也失去了意義。這樣的光景,隨著生命狀態的起伏也出現好幾次。
前幾天,我問我的兒子:「你知不知道為什麼有聖誕節?」兒子回答:「因為聖誕節是耶穌的生日啊!耶穌降生在馬槽裡。」
我又問兒子:「那你知不知道耶穌為什麼要降生?」兒子回答:「因為耶穌要來赦免我們的罪啊!爸爸,你連這個都不知道嗎?」
「基督耶穌降世,為要拯救罪人。」這話是可信的,是十分可佩服的。(提前1:15a)
是的,這是連五歲小孩子都知道的簡單道理:耶穌要來赦免我們的罪。耶穌基督來,是為了解決你我生命的問題。問題是,很多時候我們不覺得自己的生命有問題。很多時候,我們不覺得我們「當下」這個時候需要耶穌。也許等我老一點,等我退休的時候有空再來考慮信耶穌。大部分的人常常覺得,我既不偷、又不搶,又沒殺人放火、作姦犯科,為什麼要赦免我的罪?隔壁那些跳八家將、簽六合彩,或是樓上那些吸毒、販毒的,他們才需要信耶穌吧!我的日子也還過得去,我不需要耶穌啊!我偶而去教會「坐」禮拜就夠了吧!
真的是這樣子嗎?我們的生命真的都沒有問題,都是別人的問題嗎?我們一起來看看這段影片。
就如同這段影片,很多時候我們只看見別人的眼中有刺,卻看不到自己眼中的樑木。很多時候,我們會覺得別人有問題,殊不知自己的問題比想像中更大,我們才是真正的罪人。剛才我們念的那節經文「基督耶穌降世,為要拯救罪人。」只是前半段。在那節經文的後半段,保羅說:「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。」(提前1:15b)
當我們覺得自己還好,不需要耶穌基督的時候,我們其實正是最需要基督耶穌救恩的人。基督耶穌降世,為要拯救罪人。基督耶穌是為了解決你我生命中的問題而來。
請讓我們一起來禱告:
愛我們的天父,我們要感謝讚美你,在兩千多年前,差遣你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,為我們而降生。
謝謝天父,讓耶穌基督來到這個世上,為的是解決我們生命中的問題。神羔羊,是要除去世人的罪孽。
懇求天父赦免我們的罪。赦免我們不把神當神的罪,赦免我們自我中心、驕傲自大,並且任意妄為的罪。
懇求天父幫助我們,認識你是獨一的真神,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,得到永生。讓我們更能體會,為何耶穌基督要道成肉身。
我們如此仰望禱告,是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,阿門!
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,今天的經文在希伯來書9:11-22。我們先來讀希伯來書9:11-14。
11 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,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,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,不是人手所造,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; 12 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,乃用自己的血,只一次進入聖所,成了永遠贖罪的事。 13 若山羊和公牛的血,並母牛犢的灰,灑在不潔的人身上,尚且叫人成聖,身體潔淨, 14 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,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 神,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(原文是良心),除去你們的死行,使你們事奉那永生 神嗎?
  • 因為愛,大祭司成了祭物。(9:11-14)
  1. 基督成為更美、更尊榮的大祭司。(9:11)
在舊約、新約,都有提到大祭司。
凡從人間挑選的大祭司,是奉派替人辦理屬神的事,為要獻上禮物和贖罪祭(或譯:要為罪獻上禮物和祭物)。(來5:1)
但是基督這位大祭司,祂所事奉的場所,不是地上有限、會改變的會幕。來9:1-10描述了舊約時代聖所、至聖所裡面的擺設和意義。但基督這位大祭司,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,不是人手所造,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。(來9:11)
我們在相親、應徵的時候,常常會提到我曾經在某某大公司上班(台積電、鴻海、IBM),象徵著自己的身分地位崇高。基督在天上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事奉,那個地位想必是更加的崇高和尊榮。不但如此,希伯來書出現了20次「大祭司」,大多數的大祭司都是指著耶穌基督。並且從此之後,新約裡面都不再提到別的大祭司。基督成為永遠的大祭司。
如果對於人間的大祭司,我們都尚且尊榮,那麼基督這位大祭司就更值得我們敬拜。
  1. 基督成為永遠贖罪的祭。(9:12,14)
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,請教你們一個問題:你們覺得祭司比較偉大,還是祭物比較偉大?
舊約的大祭司一年一次獨自進去帶著血為自己和百姓的過錯獻上(來9:7)。表示那些大祭司,自己會犯罪,自己也需要贖罪。
同時,所獻的禮物和祭物,就著良心說,都不能叫禮拜的人得以完全(來9:9)。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神,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,這祭物永不能除罪(來10:11)。這表示,舊約那些祭司沒什麼了不起,那些祭物也沒什麼了不起。
真正了不起的,是那位永遠的大祭司,祂卻甘願成為了祭物。
基督才是最特別的獻祭──永遠贖罪(來9:12)、藉著永遠的靈(來9:14),獻給永生神(來9:14)。舊約的大祭司天天獻祭,但是人依然天天得罪神。但基督這位大祭司只一次將自己獻上,就把這事成全了(來7:27)。
為什麼有這麼大的區別呢?因為舊約所獻的那些祭物,都是受造之物。那些價值,遠不足以贖罪。
有一天,我載女兒放學回家的時候,在七賢路和民族路口經過了一家新開的當鋪。女兒指著那個很大的「當」問我那是什麼?我就跟她解釋那是當舖。有些人會跟當鋪借錢,同時要把值錢的東西抵押在當鋪裡面。如果要贖回當鋪的抵押品(質),就必須用同等價值,甚至是超過那個價值的錢交給當鋪,因為要加上利息。
羅馬書6: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。很顯然的,我們所獻的祭,不足以抵銷我們的罪。所以,我們不要把教會當作當鋪。我們不是靠獻金錢(中世紀的教會發行贖罪券),或是靠獻禮物來贖罪。我們靠的是什麼呢?
我們憑這旨意,靠耶穌基督,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,就得以成聖。(來10:10)除了耶穌基督,我們不需要別的救贖。因著基督成為最美的祭物,足以成為罪的贖價,我們再也不用擔心我們的罪不得赦免。
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,請繼續讀希伯來書9:15-17。
15 為此,他作了新約的中保,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,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。 16 凡有遺命必須等到留遺命(遺命:原文與約字同)的人死了; 17 因為人死了,遺命才有效力,若留遺命的尚在,那遺命還有用處嗎?
  • 因為愛,基督作了新約的中保。(9:15-17)
  1. 基督是中保。(9:15)
希伯來書中的中保有兩種意思:「保證人」、「中間人」。基督成為我們的保證,也使我們與神和好。新舊約一共有11處的中保,全都指向耶穌基督或是預表耶穌基督。在新約之後,上帝也不再有設立別的中保。
因為只有一位神,在神和人中間,只有一位中保,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。(提前2:5)
這段不太難理解:我們向銀行貸款的時候,需要有抵押品。當銀行覺得我們的償債能力不太夠的時候,就還需要有保證人。保證人的用意是保證我們會還錢。當我們無法清償時,保證人就要代替我們償還。如果我們貸款的銀行平常沒有往來,就只能照規定的利率辦理。但是,如果我們平常有在銀行投資,透過那位理專(中間人)爭取,還可以有優惠的放款利率。
感謝神,基督是我們和上帝的「保證人」,也是我們之間的「中間人」。基督替我們向神擔保,使我們這些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。(來9:15)當我們無力償還罪的代價時,是耶穌代替我們償還。
  1. 遺命就是約。(9:16-17)
這個部分請弟兄姊妹要仔細聽。
希伯來文,希臘文的原文遺命和約都是相同的字 ,但是中文和英文的翻譯這兩個意義不同。表示對於猶太人有一種永恆的觀念,不管是舊約還是到了新約,他們對於「遺命」和「約」的概念是相通的。遺命就是約,都是指著將來必要發生的事情。然後,作者接著又解釋了什麼是遺命,什麼是約。
凡有遺命必須等到留遺命的人死了;因為人死了,遺命才有效力,若留遺命的尚在,那遺命還有用處嗎?(來9:16-17)
如果我們把遺命當成遺囑,我們就很容易明白。因為人死了,遺囑才有效力。就好像王永慶如果不死,不能照他的遺囑去分配遺產。但是,第16節的括弧裡面說「遺命:原文與約字同」,表示也可以念成「因為人死了,約才有效力」。這又把我們搞混了。我們對於遺囑和約的概念是不太一樣的。因為我們認為契約要人活著才有效,是規範活著的人權利和義務。對於死人,我們是無法要求要履行契約的。
最特別的,還不是要死人履約。因為現代人我們也有一種「生前契約」,會去安排死後的事情,使我們也稍微可以理解。最特別的是,在舊約的時代,世人都犯罪以至於達不到和上帝的約定都死了。在新約的時代,卻因為上帝讓耶穌替我們死,使我們可以活下來。耶穌基督流血死了,從上帝那裡贖回了產業,使我們得到永生。
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,我們最後請讀完希伯來書9:18-22。
18 所以,前約也不是不用血立的; 19 因為摩西當日照著律法將各樣誡命傳給眾百姓,就拿朱紅色絨和牛膝草,把牛犢山羊的血和水灑在書上,又灑在眾百姓身上,說: 20 「這血就是 神與你們立約的憑據。」 21 他又照樣把血灑在帳幕和各樣器皿上。 22 按著律法,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;若不流血,罪就不得赦免了。
  • 因為愛,基督用自己的血立了新約。(9:18-22)
  1. 前約、新約,都藉著血立約。(9:13,18)
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,前面第13節:若山羊和公牛的血,並母牛犢的灰,灑在不潔的人身上,尚且叫人成聖,身體潔淨。我們放到這裡和後面第18節一起解釋。前約藉著牛羊的血立約,新約藉著基督羔羊的血立約。
無論是舊約和新約,約要流血才成立。因為血代表生命,違約的人要付出流血的代價,拿命來償還。活的人才會流血,死人是無法再流血。這又說明了:活著的人才能立約。
第13節提到山羊和公牛的血──很可能是指贖罪日(利16章)的獻祭。母牛犢的灰──可能是特別場合所獻的母牛犢(民19章)。在舊約花了很大篇幅去解釋,在這裡我們只要知道這些牛羊被獻上為祭,是為了流血與神立約。
流血立約的觀念,中國人也有。例如:歃血為盟。到如今,我們正式文件的關防仍然是用紅色的印泥。這象徵著立下不能改變的盟約,一旦違約就得用血償命。
感謝天父,基督為了擔當我們的罪而死,保證我們與神的永約有效。
  1. 血就是 神與你們立約的憑據(9:20)。
每逢領聖餐的時候,我們就不得不想到主耶穌最後的晚餐。飯後,也照樣拿起杯來,說:「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,你們每逢喝的時候,要如此行,為的是記念我。(林前11:25)
舊約的律法誡命,要用牛羊的血水灑在人身上除罪(出24:3-8)。到了新約,藉著羔羊耶穌為我們流血除罪。因此,按著律法,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;若不流血,罪就不得赦免了(9:22)。
有一次,有一位弟兄就和我聊到:上帝真是太不公平了!耶穌又沒有罪,祂怎麼可以讓耶穌死在十字架上?這是什麼道理?
是啊!如果我們用人的公平正義來看,這真的沒有什麼道理。這件事情,不是用公平可以衡量的。我最近在網路看到這張圖,剛好可以拿來說明。
神創造世界,也創造了人。神造一切的時候,看這些都是好的。因為神是好神,神所造的人也是好的。GOD IS GOOD
可是當人不聽神的話,選擇自己要做主的時候,就與神隔絕,這也是聖經所說的罪。當人離開了神,下場就是死亡和咒詛。GOOD – GOD = 0
神差祂的兒子耶穌基督,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,成為神與人中間的橋樑,溝通了兩者之間的深淵。耶穌說:「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;若不藉著我,沒有人能到父(神)那裏去。」(約翰福音14:6)這就是圖中間下方那個十字架。
我們必須親自接受耶穌基督作救主和生命的主。「凡接待他的,就是信他名的人,他就賜他們權柄,作神的兒女。」(約翰福音1:12)藉著耶穌基督,我們就可以恢復和神之間的關係,還有神創造時候的美好。0 GOD = GOOD
耶穌基督道成肉身,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。這件事情,真的沒有道理,更不是因為公平,而是因為愛。因為神愛我們,神就是愛。GOD IS LOVE
回應:
  1. 永遠尊榮的大祭司,藉著永遠的靈,成了永遠贖罪的事。基督甘願為我們獻上為祭,我們要向祂獻上感恩和敬拜。
  2. 我們的生命是被主贖回,不再屬於自己。我們要為主而活,要事奉那永生神,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。
各位親愛的朋友,很多時候,我們離開神,生命就出了許多我們無力解決的問題。求神藉著耶穌基督的寶血,使我們的罪惡過犯得以被赦免。求主幫助我們,回復跟神之間美好的關係。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,感謝主耶穌為我們死,使我們可以得著新生命。求主幫助我們,這一生能為祂而活。
請讓我們一起用這首詩歌來回應今天的信息。
 
回應詩歌:【你愛永不變】 
詩集:有情天詩集 03 - 你愛永不變,11          詞、曲:葛兆昕

 

你流出寶血,洗淨我污穢,
將我的生命贖回,
你為了我的罪,犧牲永不悔,
顯明你極大恩惠,
我深深體會,你愛的寶貴,
獻上自己永追隨,
或傷心或氣餒或生離或死別,
願剛強壯膽永遠不後退,
哦,你愛永不變,
從今直到永遠,深深澆灌我心田,
或天旋或地轉,經滄海歷桑田,
都不能叫我與你愛隔絕。

 
請讓我們一起來禱告:
愛我們的天父,謝謝你讓你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為我們道成肉身,甘願為我們獻上為祭,流出寶血,將我們的生命贖回。
謝謝耶穌基督,在至大者的右邊,長遠活著為我們們代求,成為永遠尊榮的大祭司。基督藉著永遠的靈,成了永遠贖罪的事,我們要向您獻上感恩和敬拜。
我們要在你面前承認,我們無法靠自己勝過生命中的黑暗和罪,也無法管理自己的生命。
求你赦免我們的罪!求你給我們機會回轉向你,使我們能合乎你的心意。求主讓我們體會,認識祢是道路真理和生命,讓我們能活出真實悔改的生命,恢復你創造我們時的美好關係。
我們如此感謝禱告,是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,阿門!